本报讯(通讯员 李贞 罗关洪)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试行的“前科消灭”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学生犯罪被判刑后,其犯罪记录记人个人档案,影响升学、就业等,不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融人社会的情况,去年初,该院与法院协调后,开始对未成年犯罪学生试行“前科消灭”制度,不将犯罪记录载人个人档案。该制度的首例受益者张某今年9月考人大学后,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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