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聂文红 郭永梅)近年来,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民生案件的过程中,启动民生案件的“快速通道”,成立办案组,定人员、定时间专门办理民生类案件,保证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快速办理。
今年6月,该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三年内疯狂作案37次,盗窃农民耕牛、羊等牲畜近70头,总价值达17万元。这样一起复杂的案件,办案检察官经过阅卷、提审、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汇报,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提起公诉,后郭某被该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是宜阳县寻村镇某村的村委会主任。2007年6月,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会计于某将该村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款50万元挪用给朋友做生意,至案发时仍有15万元没有归还。此案经宜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张某和于某因犯挪用公款罪分别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民生的刑事案件44案93人,目前已全部审结,共提起公诉41案86人,起诉率分别达93.2%和92.5%,办案速度较普通刑事案件提速一倍以上。
为确保及时满足群众诉求,扩大涉及民生案件的案源,自2006年4月起,宜阳县检察院还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工作站”,规定每月15日为干警的下访日,干警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今年以来,他们已接待群众200余人次,受理法律咨询170余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60余条。
“几年来,我们注重将民生理念渗透到执法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使人民群众从我们查处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起矛盾、开展的每一项活动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信心和决心。”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赤炜说。
据了解,宜阳县检察院为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先后在医疗卫生、民政、粮食、土地等涉及民生层面广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调查,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低保、五保生活保障金的发放,粮食耕作补贴资金的运作,农村征地补偿款的管理、使用、发放过程进行了重点监督和调查。2007年以来,先后调查各类犯罪线索15件,立案侦查7人,针对征地补偿款、粮食补贴款的不正确使用,低保、五保生活保障金的违法发放等违法现象共发出检察建议17件,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