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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
当前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列评论之一

    编者按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又对检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本报今天起刊发系列评论员文章,敬请关注。

    金秋,注定是一个收获和充满希望的季节,全国检察机关迎来了一连串鼓舞人心的大事喜事。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下发《关于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后,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对检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曹建明检察长亲自作动员报告。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讲话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夯实思想理论基础。 

    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过程。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对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刻阐明了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本质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等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更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重要精神和要求,是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动纲领,对于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从检察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入手,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使学习实践活动紧扣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检察工作的实际。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达到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的目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检察队伍执法行为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科学发展是时代的强音。检察机关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全面审视检察工作,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勇挑法律监督重担,在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展现人民检察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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