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潜江9月17日电(记者王新友) 今天上午,天门城管打人致死案在湖北省潜江市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再次翻供,称此前的有罪供述是遭公安机关“诱供”、“恐吓”所致。
上午8点30分,湖北省天门市原城管工作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等4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潜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4名被告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并出示了一批新的证据。针对被告人遭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指称,公诉人宣读了天门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4名侦办此案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调查笔录,证实在该案中公安机关没有刑讯逼供,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安机关讯问时的录音录像。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1月7日下午5时许,天门市城管工作人员在该市竟陵办事处湾坝村因填埋垃圾问题与湾坝村村民发生冲突,并引发打斗。驾车路过此处的天门市水利局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目睹情景后,下车用手机对城管的粗暴执法过程进行拍照,被发现后遭城管人员群殴致死。后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在8月22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认为4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名被告人当庭全部翻供,否认曾直接殴打被害人魏文华,并指出当初认罪是因为天门市公安局的“刑讯逼供”。
在今天的庭审中,4名被告人不再提“刑讯逼供”,改称有罪供述是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有“诱供”、“恐吓”的行为。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针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辩护。对此,公诉人根据证人证词进行了反驳,并认为被告人供述只是案件证据之一,供述改变不足以影响全案定性。
上午11时,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