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上任后经过一个多月调研,今年四月提出抓公诉工作“集中听庭评议”:到9月底前,全市具有出庭公诉资格的检察干部,每人选报2个庭接受听庭评议;各级院分管检察长等都要带头开1个示范庭;522名内请外聘评委听庭评议,其中聘请社会人士当评委303名。6月份以来陈旭多次亲自到法庭旁听,并听取各界评委的点评意见。所有公诉人都要在法庭接受听庭评议,各级分管检察长都要出示范庭,300多名社会人士当评委,这一举动在上海检察机关前所未有。
我到检察院,在业务工作方面先抓的是公诉,目的是通过抓公诉把各项工作带动起来。这是一举几得的事情:本身公诉就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一环。出庭公诉也是一个检察官的基本功。另外,我感到社会对我们检察院了解很少,通过抓公诉出庭,可以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我们,监督我们。再一个,公诉是对外的一个形象,是最能检验我们检察工作的一个环节。庭审方式改进后,公诉人、检察官更能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水平,原来在法庭上主要是法官为主调查,现在主要由检察官来举证,所以现在的庭审方式对培养锻炼和树立检察官的形象非常重要,抓这项工作也是让社会各界了解我们,接受监督。
现在优秀公诉人评选机制是很出彩、很有影响力的举措,但要防止为评比而评比。优秀的公诉人是在办案中产生的,是在法庭上培养出来的。有些公诉人年纪大一些,但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在法庭上把握得很好,但评比中没有优势,比不过年轻同志。年轻同志有反应快、口才好等优势,但相对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差一些。
周永康同志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突出检察工作重点,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务求实效,从群众的举报、申诉人手,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从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人手,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用好现有法律监督手段,依法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监督的严密性,提高法律监督制约的能力”。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我的想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