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性与责任
——专访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
做检察长,姜伟要求自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做有学者情怀和百姓情怀的检察长,姜伟要求检察人员培养法律思维,办案时第一讲客观证据,第二讲法律逻辑,第三讲社会良知;开展检察工作,他始终注重研究检察工作规律,注重遵循规律办事。

姜伟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57年3月生于辽宁沈阳,山东龙口人;曾下乡务农、入伍当兵;1978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刑法专业法学博士,毕业后留校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部做客座研究员一年;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年;1997年调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厅厅长;2004年调黑龙江工作,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多年来,姜伟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学者当得好好的,干吗又来干检察?
1994年,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的姜伟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成为全国专家挂职检察院第一人,一时间轰动法学界和政法系统。整整十年后,已是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厅厅长的姜伟,出任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政法委副书记。
采访中,这个问题不免又被记者问起,姜伟笑了:“我当时的想法比较朴素,到实务机关可以更好地把所学的法学知识直接服务于社会。另外,从个人的人生来讲,角色转换可以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
明检察工作方向 按检察规律办事
当前,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谈及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姜伟说,最重要的就是,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坚定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他进一步阐述说,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就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始终把握我国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始终肩负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牢记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
做检察长,姜伟要求自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做有学者情怀和百姓情怀的检察长,姜伟要求检察人员培养法律思维,办案时第一讲客观证据,第二讲法律逻辑,第三讲社会良知;开展检察工作,他始终注重研究检察工作规律,注重遵循规律办事。
姜伟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研究发展规律、工作规律。做好检察工作起码要研究三种规律:一是诉讼规律。诉讼中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多种诉讼主体,检察机关在诉讼中要注重讲理,善于听取诉讼各方的意见,这叫诉讼民主。同时,检察机关要主动沟通协调,处理好与诉讼各方的关系,比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证据开示、多媒体示证等,建立合理的侦检关系、控辩关系、控审关系。二是监督规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的目的是公正执法,监督的本意是不让被监督者犯错,也不仅仅是等被监督者违法以后启动纠正程序,监督的最大效益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公正执法,所以要研究和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三是司法规律。检察工作作为司法活动,要遵循司法活动客观、中立、理性的规律。司法活动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不偏不倚的客观态度,理性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最终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
按检察规律办事,在处理涉检信访这个老大难工作中,“有理推定”成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同遵守的原则。“这个原则帮我们解决了检察干警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的问题,先假定信访者有理,解决矛盾就容易多了。”姜伟说。从2004年提出这个原则到今天,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175件,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25282件上访和774件集体访案件。对上级机关交办的379件涉检信访案件办结了368件,对排查出的425件疑难涉检案件办结了424件,结案率为99.8%,息诉率为97.2%。
按客观规律办事,姜伟主张延伸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在法院审理时主动去旁听,了解法院审理的有关情况,使法院审理案件更加慎重、公正、客观,最终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现在鸡西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已在全省率先开展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的创新工作,得到了法院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按检察规律办事,姜伟提倡运用“活力曲线”的原理为干部的培养使用搭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他说,在集体行为中,20%的人能力突出,10%的人能力相对弱一些,70%的人是中等。要调动20%、提升10%、带动70%就必须创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干部的培养使用搭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我主张用人讲民主、听民意,大家公认的人、有能力的人,就要提拔。没有我一定要用的人,也没有我一定不用的人。”姜伟坚持黑龙江省检察院凡进必考,竞争上岗,四年来提拔任用的干部没有一个是靠打招呼、拉关系上来的,这也让他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在黑龙江做事,没有私心,不谋私利。”
检察长能给干警的最大福利,就是不让干警犯错误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的一个场景让众多媒体印象深刻:3月15日下午,“两高”首次在“两会”上举行新闻发布会,三位大法官、三位大检察官接受中外媒体记者的集体采访,姜伟就是其中之一。在回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关于基层检察官短缺的问题时,姜伟介绍了黑龙江检察机关的喜和忧:
“黑龙江的很多基层院条件比较艰苦,有些大学生不愿意去,我们采取经济补助的方式,招录了537名大学生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我们还招录了100多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到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为基层检察工作注入活力;我们从黑龙江省内高校聘请了13名法学教授、副教授,到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兼职任副检察长,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引进20名法学专业的在读博士生、硕士生到基层检察院挂职任检察长助理;我们还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五年来全省有403名在职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仅仅四年前,黑龙江全省181个基层院中,91个院没有第一学历的大学本科生,53个院没有第一学历法学本科生,人才特别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短缺一直是黑龙江省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姜伟认为,检察机关无论办案、办文还是办事,关键都在人,人的素质高低至关重要。所以,他把工作重点放在队伍建设上。
与此同时,他狠抓从严治检。“检察机关是反腐败的专门机构,我们的检察干警处在腐蚀与反腐蚀的第一线,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人拉下水。”“东北人重感情,讲义气,在哥们义气面前容易不讲是非。”基于这些分析,姜伟来黑龙江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动全省检察干警讨论情与法的关系,在龙剑网上发稿千余篇。姜伟还亲自给省院机关全体干警讲党课。他向干警明确提出,重感情、讲义气不能违法,不能不讲原则。身为检察人员,对不当请求要学会拒绝,勇于说“不”。
现在,全省检察机关每个办案人员在办案时都要填写一份“廉政档案”,办案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关系,是不是同学、朋友,要写清楚;办案有没有人说情,要写清楚;有没有人请办案人员吃饭,要写清楚;有没有人送礼,也要写清楚。姜伟说,想用这样一种方式督促提示办案人员,千万不要违反纪律,铸成大错。他常常在大会小会上跟干警算账:“你收几万并不能提升你的生活质量,但却能改变你的命运。一旦事发追悔莫及。”他笑说自己是“婆婆嘴”,不仅自己经常讲廉洁问题,还让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注意与干警交流,看看有什么苗头,敲敲警钟。
姜伟说,刚来黑龙江时,最怕业余时间接地市检察院的电话,因为那样的电话常常带来令人心痛的消息。“黑龙江幅员辽阔,一出门就是长途,半年冬季,路面常常结冰。东北人性格粗犷豪放,开车急,易超速,再喝点酒,问题就大了。”所以,姜伟把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也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内容,加强教育,采取措施,去年以来情况大为改观。
今年4月,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成立了检务督察处,而地市级的相应机构也在姜伟的推动下,正在积极筹备之中。在姜伟看来,虽然检察机关已有纪检监察部门,但纪检监察侧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后处罚,预防的功能不多。而检务督察侧重事前引导和监督,可以更大限度地防止干警出问题。他要求检务督察处督察警车使用情况:什么时候出去的,有没有停在歌厅、酒楼门口;他要求检务督察介入诉讼检务活动:督察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看看有没有嫌疑人脱管,讯问有没有录音录像,取证是否符合要求;督察公诉案件,到法庭上看看公诉人的形象怎么样,发布意见讲理不讲理,等等。
今年7月,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姜伟曾这样诠释他为廉政建设倾注的心血:“检察长能给干警的最大福利,就是不让干警犯错误。”这句话他挂在嘴头,去基层院检查工作都要讲一讲。
做学者和做检察长,相同的是理性,不同的是责任
姜伟的人生经历堪称丰富:插队当过知青;入伍当过战士;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时赶上“严打”,被派去支援海淀区法院办案,当过助理审判员;在中国人民大学教书时,任《法学家》杂志副主编,还兼职做律师;是我国培养的“土博士”,也在日本国做过一年高级访问学者。当然,最让人好奇的是,做学者的姜伟和做检察长的姜伟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姜伟说:“做学者和做检察长,相同的是理性,不同的是责任。”他阐释说,做学者第一要有感悟,第二要把感悟表达清楚,第三,要让别人理解并接受这种感悟。做检察长则不仅要具备这三点,还得加上第四点,要把感悟转化成工作措施。
刚到黑龙江,姜伟就着力把自己关于基层院建设的感悟转化为工作措施。“我想你也知道,检察机关80%的干警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问题也发生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姜伟首先下大力气抓基层院的分类考评,想建立普遍激励机制,调动所有基层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在姜伟看来,传统的考评方式由各分市院考评基层院,人员多的大型院资源多,办案数量多,有天然的优势,容易成为先进,也容易垄断荣誉和表彰。全省181个基层院中,仅有二三十人的小型院大约占了三分之一,争取优秀的机会不多。怎么办呢?
通过调研,姜伟发现,一个地方的犯罪率与当地的经济活跃程度有关,经济越活跃,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就越大。同样是研究犯罪率与经济活跃程度的关系,作为学者的姜伟可能会满足于研究得出的结论;作为检察长的姜伟则把这个结论用于建立科学的基层院考评体系。
姜伟提议对181个基层院分类,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干警数量和检察工作的对象等标准进行划分,将181个基层院分成了26个A级院、42个B级院、54个C级院、59个D级院,“就像足球比赛分成甲级队、乙级队一样分级”。考评时,每个院都跟与自己客观条件相同的院比较,每年的先进在各个类别中产生。这样的分类考评打破了地市的界限,考评的科学性增强了,考评的标准也提高了,达到了普遍激励的效果。
其次,在考评中,不是仅仅考查办理案件的绝对数,而是考查人均办案数。姜伟说,办案的绝对数不是争先创优的主要依据,如果一个大的基层院,有100人,一年办理30个案件;一个小的基层院,只有30人,一年办理10个案件,如果看绝对数,办理30个案件的基层院应该有优势,但如果按人均办案数计算会发现,办理10个案件的基层院工作效率更高,工作劲头更足。
记者注意到,黑龙江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考评不考查立案数,而是考查提起公诉数,这又是为什么?“立案、撤案、不起诉都在一个检察院,由一位检察长决定,缺少外部制约,考核标准不客观,也容易造成水分。将考查立案数改为考查提起公诉数,并考核撤案数、不起诉数、无罪判决数,就逼你慎重立案,注重效果,做到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姜伟说。
2003年黑龙江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为1809人,在全国排第5位,但有罪判决率只有22.6%。姜伟做了个计算:2004年,黑龙江的经济生产总值在全国排第15位,财政收入在全国排第18位,人口居全国第15位,经济活跃程度不高,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却排在全国前列。同时,这1809人的案件三分之二是小案件,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的案件大多集中在这类案件中,还带来一系列涉检访的问题。
因此,姜伟建议省院党组统一思想,办案思路要由数量规模型向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有机统一的综合效果型转变。四年下来,黑龙江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数量虚高、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逐步解决。黑龙江省2005年、2006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位居全国第一,2007年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位居全国第二。反渎职侵权案件2007年与2004年相比,提起公诉率由第10位升至第3位,有罪判决率由第20位升至第1位,办案质量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姜伟推行的基层院分类考评办法引来全国各地的“取经者”,但他并未就此满足。如果说基层院分类考核是打破分市院的界限统一考核,下一步,他主张由市院对基层干警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打破各个基层院的界限,平时将干警的个人工作尽量量化,全部纳入动态的绩效考核,将每个干警在全市系统中的占位排序,作为干警晋升表彰的依据。此项工作已经在黑龙江省试行。
细节是个大问题
记者:在您的人生历程中,谁对您的影响最大?
姜伟:高铭暄教授。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求学十年,本科毕业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的导师都是高铭暄教授。入学前我是一个军人,对法律一无所知。在恩师高教授的引导下,我步入法学研究领域。
记者:我知道您在大学时是学校诗社的成员,现在还写诗吗?
姜伟:写不了了。现在理性思维多了,感性思维少了,写诗、写小说不那么适合了。
记者:除了公安工作,您几乎从事过所有的法律职业,哪种法律职业最适合您?
姜伟:可能还是检察官。一是因为自己研究的专业是刑法,二是因为自己是个务实的人。我在学校做学者时发现,理论界研究的一些问题与现实是脱节的,而司法实践遇到的主要问题,学者又不研究。我认为刑法是一门实践科学,所以我来检察机关后、特别是从事公诉工作,觉得很适合我。
记者:能不能推荐一本书给大家?
姜伟:《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提出的理念对检察工作比较重要。检察业务工作的核心是执法规范化问题,执法是由很多环节组成的,每个环节又由很多细节组成,如果每个细节都注意到了,执法就规范了。一般人都愿意办大案、做大事,细节好像是个小问题,但实际上是个大话题。回头总结办案中的教训,每个大问题都是由于细节注意得不够造成的。
记者:您喜欢的格言是什么?
姜伟:知足者常乐,常乐于不知足。在对待待遇、工作条件这些方面,我是知足的。我很感谢改革开放,高考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历史拐点,也是我人生的一个拐点。能够从一个知青走到今天,我很知足。在工作上、事业上要讲常乐于不知足,工作上不进则退,不能懈怠。不知足才有动力和上进心,才有追求,才能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