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区委、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为该区检察院在办案业务经费中单列专项“特情费”,给该院追加拨付30万元。东湖区委、区政府在去年为该院解决6辆办案用车的基础上,今年4月再为该院更新办案用车4辆,并解决了一批办公电脑,大大改善了该院的办案硬件装备。今年上半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