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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严肃处理襄汾溃坝事故责任人员
时间:2008-09-1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严肃处理襄汾溃坝事故责任人员

●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

●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彻底查清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9月14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王君为山西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鉴于襄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这次重特大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临汾市委13日下午决定,襄汾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停职检查。

  截至9月14日18时,这起事故已经确认254人死亡,3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