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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溃坝事故:批捕5名责任人
时间:2008-09-13  作者:王新友 周跃武 权建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襄汾溃坝事故:批捕5名责任人
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选矿厂厂长等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王新友 周跃武 通讯员权建威) 记者今天电话连线目前在山西的高检院一副厅级检察员了解到,对襄汾溃坝事故负有责任的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矿业公司选矿厂厂长、副厂长等5人,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正在襄汾溃坝一线指挥办案的这位副厅级检察员介绍,9月11日下午,襄汾县公安局向襄汾县检察院提请逮捕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张培亮,新塔矿业公司选矿厂厂长侯生林、副厂长赵长善后,检察机关连夜加班审查,认为三人涉嫌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今天下午,检察机关又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亦以相同罪名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至此,襄汾溃坝事故案中,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另有7名犯罪嫌疑人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快速审查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

  今天下午,检察机关还就如何进一步深入侦查取证、挖掘犯罪、完善证据,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以进一步引导侦查,严厉惩治责任事故犯罪。目前,临汾市、襄汾县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分成侦查监督、公诉、反渎职侵权3个办案小组同时开展工作。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官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共同研究部署工作,确立侦查方向,并就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反渎职侵权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指挥。反渎职侵权工作小组正根据已经制定的侦查方案,查办事故背后国有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等方面的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

  据悉,截至9月12日17时,溃坝遇难人数已达178人,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溃坝事故遇难者家属将获20万元事故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