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八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前言话语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法律生活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往期栏目
基层采风 民主足音
检察新闻 两会特刊
婚恋家庭 兵营法治
检察官风采 双星风采
十杰零距离 学  术
法律生活 经法导刊
 
 检察日报首页 > 要闻
 
吉林松原:百余重大项目实行预防责任制
时间:2008-09-13  作者:祝连勇 刘志兵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祝连勇 通讯员刘志兵)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和驻市中直大型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聆听对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和开展法律监督的意见。

  松原市是一座新兴城市,近年来大型项目建设如雨后春笋。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人民币32.5亿元。为确保工程顺利、廉洁施工,松原市检察院与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联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门开展法律服务,并在建设工地上定期开设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警钟案例宣传栏。今年六七月,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和省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先后来到该工程视察,对该院的服务措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该院还积极发挥职能服务中心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牵头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组、合同咨询服务组、法治宣传服务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组、信访接待服务组和综合协调服务组6个服务组。两级院的领导班子对该市百余个重大项目实行预防责任制,任务到院,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