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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四结合”推动工作
时间:2008-08-19  作者:范跃红 胡晓景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胡晓景)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出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评办法(试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化、具体化。

  据义乌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范文中介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在对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考评中注重“四结合”,即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在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以学习成果推动工作的开展,上半年该院各项检察工作均有进步;破解难题与创新工作相结合,推出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庭审前模拟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新举措,创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义乌模式”;监督与强化考核相结合,今年上半年共对59人不捕、52人不诉等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察,并出台考评细则。

  “考评只是手段,我们的目的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融入干警心中,变成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劲动力。”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