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八版
要  闻 综合新闻
人  物 法案追踪
观  点 实  务
前言话语 军事法制
编读往来 法律图书
社会新闻 环  球
法律生活 专  版
视  点 信息快车
 
精品专栏
社会万象 法制进行时
法治纵横 新 拍 案
新 闻 眼 特别报道
周三评论 每周观察
每月双星 中国执法者
声若蚊蝇 周一聚焦
 
往期栏目
基层采风 民主足音
检察新闻 两会特刊
婚恋家庭 兵营法治
检察官风采 双星风采
十杰零距离 学  术
法律生活 经法导刊
 
 检察日报首页 > 要闻
 
吉林:发函“请人”协助监督
时间:2008-08-11  作者:董长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长征)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吉林省检察院创新队伍教育形式,近日向该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政法委办公厅(室)发出了《“六条禁令”协助监督函》。

  吉林省检察院今年初制定了“六条禁令”,即严禁以案谋私、以案交友;严禁在工作场所以外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严禁利用检察权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充当非法经营活动的保护伞;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驾车;严禁利用检察官身份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摆事、干扰办案;严禁耍特权、逞威风,影响检察形象。这“六条禁令”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检察纪律。为了使“六条禁令”得到严格落实,吉林省检察院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请社会各界协助监督,对检察官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该院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