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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英达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今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打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大,诉讼监督效力增强,监督机制发生积极变化,推动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一是以整合侦查资源推动办案。二是以“抓系统、系统抓”推动办案,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线索匮乏、办案方法不多等问题。三是以专项工作推动办案。认真部署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四是坚持查办和预防“一体化”。福建省检察院共组织开展预防分析109项、咨询84件,发出检察建议65件,接受有关单位查询565批次。
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增强法律监督效力的重要手段。一是坚持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并重。今年以来,诉讼监督部门共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82件,从中立案侦查受贿、渎职案件63件。二是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和指导执法工作。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就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调阅案卷等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并重。我省率先探索实行的检务督察制度列入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后,我们根据检务督察的新定位,推动形成了管案与管人并重的有效监督体系。
坚持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的重要方法。一是深入研讨。召开研讨会暨经验交流会,研究制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意见;二是重在落实。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尽量不采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共决定不批准逮捕978人、不予起诉406人;三是改进方式。全省通过不捕直诉、商请公安机关撤案、不起诉等宽缓刑事手段,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436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民事申诉案件达成和解62件。
坚持把规范执法作为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举措。制定下发了《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评议办法》,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评议。截至目前,省院和设区市院已对184个公诉庭进行了评议。全面推行和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等制度,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等,增加执法透明度。
当前,检察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肖杰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