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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时间:2008-07-10  作者:王新友 肖玮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曹建明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思民之所忧,做民之所盼。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