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把正义放在心中
------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述评之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周永康强调:“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加大对政法各单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从严查处力度,真正担负起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参加专题研讨班学习的检察系统学员们一致认为,周永康的讲话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是对检察工作的鞭策和鼓舞。广大检察人员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牢牢把社会公平正义放在心中。
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中,就要真正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本质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在司法形式上,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单纯的公诉机关,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
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中,就要全面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人员头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大力倡导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精研法律、精通法律,在全系统形成刻苦钻研法律和法学理论的良好学习风气;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高度重视正规化分类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努力提高侦查、公诉、审查逮捕、诉讼监督、处理信访等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的有效措施,高度重视科技强检;要突出法律监督重点,狠抓法律监督薄弱环节,特别要找准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结合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要正确处理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的辩证关系,并把四者的有机统一作为评价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标准。
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中,就要增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检察机关要诚心诚意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要建立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一定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完善由人民群众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要正确对待各类传媒的批评监督,立足于查找自身不足,改进自身工作。进一步研究加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深化检务公开,把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外的所有执法工作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全面、便捷地了解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参与诉讼、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