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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两不误、双促进”
时间:2008-07-11  作者:刘达生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达生

  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我院党组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落脚点,牢牢抓住工与学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投身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实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的效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我院以大型项目招标为重点,积极开展犯罪预防。一是选派专人参加了我区6个大型项目的招标活动,监督财政资金使用1057万元,确保了招标和资金使用的公平、公开、公正;二是以区域环境整治为契机,针对城建工作和执法活动的特点,为全区近百名管理干部举行了法制讲座,通过列举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实际案例进行明理析源,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以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心,加大了打击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侦查部门已查处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发挥职能,维护稳定,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南岗活动,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我们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执法手段的正当性和完整性,做到既严厉打击破坏和谐社会关系的行为,又加强对各种社会关系的保护,既让人民群众看到客观公正的过程,又让人民群众得到体现公平正义的结果。

  保障权益,体恤民生,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深入到全区17个街、乡(镇),开展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了我区弱势群体的人员构成,并将其分为“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民工、低收入人员”等五类人群,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然后,我们针对上述五类群体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不知求助法律、不晓依法维权的情况,先是与黑龙江省律师协会、925哈尔滨交通广播电台、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了“保障出租车司机合法权益”活动;接着在辖区主要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南岗区检察院民工维权申诉窗口”,既方便群众申诉求助,又为发现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线索开辟了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