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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国
以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孙逸敏名字命名的“逸敏接待岗”近日在我院正式设立并开始工作。这是江苏省检察机关首次以先进人物名字设立的岗位,也是我院控申工作的一张品牌。
孙逸敏自1987年起担任我院控申举报中心专职接待员,2007年10月光荣退休。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忱,她在控申举报接待岗位上战斗了21个春秋。接待工作中,她坚持“热心接待体民情,细心倾听稳民心,耐心解答释民惑,真心服务解民忧”的“四心”理念和“联系群众零距离、建档材料零差错、规范程序零障碍、公正办案零异议、力求息诉零上访”的“五零”标准,累计接待来访1.5万多人次,化解各种纠纷1400余起,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称号。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是发动干警深入理解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方式。为此,我院党组决定设立“逸敏接待岗”,选调最优秀的同志接替这个岗位,同时在全院开展向孙逸敏同志学习的活动。
当前,正值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关键时期,如何动员全体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深入解放思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去,是摆在各级检察院党组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我院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设立“逸敏接待岗”,目的就在于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的指示精神,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具体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学习活动来促进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统领我们的一切执法办案活动。
我们要求全体干警结合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再讨论,进一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使其成为今后的行动准则。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我们要求干警要像孙逸敏同志那样,从根本上解决好执法权从何而来以及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真正做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指导检察工作,为建设“富民宜居平安和谐新通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