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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988年
时间:200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1983年6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易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当时很多地方的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群众缺乏安全感。为尽快改变这种治安状况,1983年7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北戴河和彭真、刘复之等同志谈话中提出了开展“严打”斗争的刑事政策。198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至198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犯221万多人,依法起诉216万多件,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的好转作出了很大努力。

  1985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领域犯罪十分猖獗的状况,在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打破关系网、保护层,严惩了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涌现了一大批立场坚定、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怕牺牲、舍己为人的先进人物。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3月初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总结交流经验,对68个先进集体、23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1988年2月25日至3月6日,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1988年3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举报中心――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进行试点和推广,截至1988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建立2434个举报中心(含举报站、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