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3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张思卿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检察长任职期间,高检院按照中央关于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提出了“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形成了以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三项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工作格局。
这期间,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中共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被查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严打”集中统一行动和“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1995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法制化。
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同年7月1日实施,标志着国家对检察官的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轨道。1993年,由中国检察报发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首都13家中央级新闻单位和中宣部新闻局联合在全国开展了首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评出姚文淮等十大杰出检察官。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1996年7月8日至12日,第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1995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总局。截至199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级检察院,296个分、州、市检察院和1283个县、区检察院建立了反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