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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3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温善连代表谈公园内放任烈犬伤人案
漠视他人生命,法律绝不姑息
石佳

  

  

  

   温善连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全媒体记者石佳)3月9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提到,江西检察机关办理公园内放任烈犬伤人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进规范社会行为。

  “我一直关注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烈犬伤人案,听到这一案例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我感到十分欣慰。”会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兴国县方太乡便民服务中心干部温善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24年11月,钟某某、王某某饲养的4只烈犬因未拴绳脱离管控,撕咬在公园正常散步的被害人廖某某和其三岁的女儿曾某某,致廖某某轻伤一级、曾某某轻伤二级。而此前,钟、王二人长期在城市禁养区违规饲养多只大型烈犬,且经常遛犬不拴绳、不戴嘴罩,被行政部门多次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改正。江西省赣州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二人提起公诉,钟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

  “当前,由于一些养犬人缺乏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烈犬伤人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烈犬伤人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温善连代表表示,江西检察机关办理的烈犬伤人案,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文明养犬并非可有可无的提醒,而是明确的法律要求。在公共场所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放任烈犬伤人,将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严重现实危险,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为避免此类烈犬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温善连代表建议,在事前预防环节,应严格对禁养犬种进行规范管理,推行文明养犬信用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治理举报机制等。检察机关应持续对此类烈犬伤人案件依法严肃惩处,并培育、树立更多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通过送法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等多种形式,让更多人知道养犬必须依法依规,漠视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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