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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1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拉回走错路的“网瘾少年”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洪松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异地帮教 督促监护

  在人来人往的集市上,一名16岁的少年悄悄偷走一部手机。两天后,少年的家人发现了这部来历不明的手机,在母亲的劝说和陪同下,少年走进派出所自首。

  2025年春,该案被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翻阅案卷后发现,这个名叫小峰的少年,是外地一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学生。检察官见到小峰时,发现他腼腆内向、供述简单:“我只是想玩游戏,可我妈不让,就冒险偷了手机。”

  案情明了,但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深刻而复杂的原因。检察官联系了小峰的母亲,经过多次谈话找到了“病根”:小峰曾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一度是家里人的骄傲。但后来,小峰的父母忙于打工,对小峰的学习和生活疏于监督,小峰的成绩受到影响,心情日益消沉。为了逃避现实,小峰慢慢沉溺在网络游戏里,成绩一落千丈。母亲很着急,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把手机没收了,也没顾上疏导儿子的情绪。心里憋着气的小峰,一时糊涂走了歪路。

  想到眼眶通红的小峰,检察官陷入思考:如何才能使办案效果最大化?

  经审查,该案符合不起诉条件,但不起诉后的分级干预工作一时成了难题——小峰的学校在外地,如果跨区域帮教无法高效开展、不能及时跟踪评估,那就无法保证效果。为此,我院主动联系小峰学校所在地的检察院,先后召开三次视频会议分析沟通小峰的情况,并派员到当地检察院会商确定协作方案。最终决定,由我院制定帮教计划、评估帮教效果,由当地检察院协调社工跟进日常帮教。我院还与当地检察院、帮教社工、小峰的母亲建立沟通群,让小峰母亲定期反馈他的表现。

  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和不公开听证,我院依法对小峰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我院向小峰发出训诫书,提醒他守住法律底线;委托心理咨询师帮他解开犯错后的心结;向小峰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定期辅导,教他们科学地与孩子沟通。

  三个月的帮教顺利结束后,好消息传来:小峰不再沉迷于网络游戏,月考成绩进步明显。社工向我们反馈,一次聊天时,小峰满怀信心地说,考上大学后想学习法律专业——既时刻提醒自己遵法守法,也和帮助过自己的叔叔阿姨一道,守护公平正义。

  孩子的转变是最大的欣慰。这场跨越山水的异地帮教并非个例,多年来,我院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联动公安、教育、团委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不起诉的孩子“扶上马再送一程”,让每个犯错的少年都有机会重新起航。

  (讲述人: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洪松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王蓉蓉 通讯员郭祥勤 夏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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