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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1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上海黄浦:查实跨境假币犯罪证据链
胡佳瑶

  本报讯(通讯员胡佳瑶)从境外采购美元假币,前往全国各地寻找从事换汇的“黄牛”,以稍低于市场价的汇率将假币兑换为人民币,该团伙先后六次实施使用假币犯罪,累计使用假币面值达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9万余元。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11月27日,4名被告人杨某甲、谭某、刘某、杨某乙分别被法院以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相应罚金。

  2024年6月,黄浦区某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市民张先生持有的200张50元面额美元存在异常,经专业设备鉴别为假币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通过张先生指认迅速锁定了向其兑换美元的谭某,并于次日立案侦查。随着侦查深入,警方顺着线索追查,逐步摸清团伙成员架构与活动轨迹,最终在珠海抓获谭某、杨某甲、刘某、杨某乙4人,并在杨某甲与刘某的共同住处查获记录数据的笔记本、手机,以及尚未流通的美元假币等。2024年8月,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使用假币罪对谭某等4人批准逮捕。

  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案卷材料,还原了该团伙的完整犯罪链条——核心成员杨某甲从境外采购美元假币,为整个犯罪活动提供“货源”;谭某携带假币前往全国各地寻找从事换汇的“黄牛”,以稍低于市场价的汇率将假币兑换为人民币;刘某负责资金的管理与分配,参与违法所得分成;杨某乙则承担后勤保障工作,为谭某预订往返各地的车票、酒店,协调出行事宜,同时负责部分款项的转交与转账。

  该团伙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先后六次实施使用假币犯罪,累计使用假币面值达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9万余元。

  案件审查过程中,4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复与矛盾。对此,办案检察官坚持以证据为中心,通过逐一核查微信聊天记录、资金转账流水、交通住宿预订记录、监控视频、通话录音等证据,梳理出关键证据,直接印证了团伙共谋的犯罪事实。同时,检察官还对涉案假币的流向进行溯源核查,结合各涉案“黄牛”的证言、银行存取款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假币来源—使用过程—资金分配—后续流通”的完整证据闭环,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使用假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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