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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1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帮七旬老人找出真实借款人
宁波奉化: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纠正“乌龙”案
蒋杰 阎啸 许兰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杰 通讯员阎啸 许兰宇)同名同姓,却非同一人——一场跨度二十余年的借贷纠纷,让无辜者背负失信之名,真正的借款人却长期隐匿。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借用大数据模型,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不仅成功纠正了一起错判案件,还帮助78岁的胡某找到了真实债务人,确认了还款方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2月,胡某手持借条,将名为“张某林”的借款人诉至法院。由于借条信息有限,胡某年事已高、记忆模糊,她错误起诉了同名但与之毫无关联的张某林A。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并在执行中将张某林A纳入失信名单,冻结其账户。直到2024年6月,张某林A本人提出申诉,这场因姓名巧合导致的“乌龙”才浮出水面:债务人实为与其同名的另一人。

  胡某此时才发现自己错误起诉导致法院出现“同名误判”情况,年已七旬的她实在无力处理其中的法律程序问题。山穷水尽之时,她通过奉化区检察院在其所在街道设置的联络处得知了检察监督这一方法。

  2025年4月,胡某向奉化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理清了案件原委与当事人困境。原来,二十多年前,胡某轻信自称做土方生意的张某林,为其筹借巨款后对方便销声匿迹。为还债,她被迫卖掉唯一住房,生活陷入困顿,多年苦寻无果。

  面对全国范围内同名者众多的难题,承办检察官运用自行研发的“主体失格多模态AI智能检索大模型”,对从老人碎片化的记忆中挖掘出的数十条身份、社交等关键信息进行整合,构建智能监督“图谱”,从上万名“张某林”中精准筛选出高度可疑对象。通过进一步信息碰撞比对,并结合胡某的辨认,最终锁定户籍地为江苏省兴化市大营镇的真实借款人张某林。检察官随后奔赴其在上海的可能暂住地,通过走访排查,并进行现场“蹲守”,成功找到张某林本人并固定了关键证据。

  2025年7月,奉化区检察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监督法院撤销了涉及张某林A的错误判决与执行措施,为其消除了不良影响。同时,鉴于胡某年事已高、经济困难,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其起诉真实债务人张某林。

  2025年11月,法院判决张某林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下,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张某林已按期支付首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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