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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01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六千年文明印记,多了一重法治护盾
蒋长顺 邓蕙婷

  在江汉平原之上,石家河遗址静静矗立了六千载。作为长江中游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史前聚落遗址群,2025年,石家河遗址被列入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成为长江文化与楚文化的璀璨名片。

  如何以法治力量守护好这座千年遗址?2025年初,湖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助力大遗址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石家河遗址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一场系统性的司法守护行动就此展开。

  专项活动启动不久,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石家河遗址内的獾嘴子遗址、罐山遗址及博物馆等区域,存在潜在的洪涝灾害风险。该院迅速邀请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省级水利专家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现场勘查与科学论证。依据专业意见,该院依法向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相关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及时消除洪涝隐患。

  从核心保护区到周边村落,从考古发掘现场到博物馆建设工地,在湖北省检察院指导下,汉江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发力。针对石家河遗址土地被非法占用、博物馆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动土等问题,依法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汉江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汇总编制辖区“文物保有清单”,将3处国家级、27处省级重点文保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督视野,并实施动态监管。

  此外,汉江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拓宽石家河遗址的保护维度:联合博物馆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介活动;推动数字检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赋能日常监测;联动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构建协同共治体系,实现遗址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为积极响应这一要求,近日,湖北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其中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造成石家河遗址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文物保护效能,守住的不仅是历史的物证,更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与魂。”石家河遗址古垣之上,六千年的文明印记绵延不绝,目睹石家河遗址如今的风貌,全国人大代表、宜昌金宝乐器制造有限公司高级整音师雷春华深有感触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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