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余波:本院受理商丘景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截至2025年12月26日。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9日9时在太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赵军:本院受理孙祥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984民初60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日9时在本院新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安徽香饮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仲裁委在2025年8月8日受理了申请人昆山盛鲜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与被申请人安徽香饮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多次送达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现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亳仲裁〔2025〕429号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后于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为开庭时间。联系电话:0558-5115897,地址:亳州市海关大楼7楼。
亳州仲裁委员会
贵州上善永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李仁军、冯磊二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晴劳人仲案字〔2025〕第223号、晴劳人仲案字〔2025〕第224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7日9时30分在晴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晴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