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以保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参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建立权利保障机制。完善告知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公开透明。注重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及时疏导被害人的不良情绪。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促使办案人员和委托代理人之间顺畅沟通案情,共同化解矛盾。
以风险防范为重点,创立并坚持每案“三评估”制度。每案“三评估”制度指的是对案件是否属于速裁刑事案件进行评估,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变更强制措施、提出相对不起诉或轻缓量刑建议;对案件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合理制定应急预案,掌握工作主动权。
以被害人合理诉求为着眼点,探索并完善刑事和解路径。一方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努力让双方当事人在经济上达成和解,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原则,促进案结事了。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努力让双方当事人在心理上和解,避免矛盾升级。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