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接到法院判决书的同时,我也接到了杨某芝的电话,她泣不成声地说:“法院撤销原来的判决,支持我家老朱的请求,480万元工程款终于能要回来了,老朱对农民工们也算有交代了。”挂断电话,办理朱某案件时的点滴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丈夫突发重疾,妻子代为讨薪受阻
  2023年初,我们院刚刚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活动,面容憔悴的杨某芝找到我们。接待室里,她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控制着情绪,从一个大布袋里掏出厚厚一摞已经卷边、发皱的纸张,递给我们道:“你们看看,法院说我们证据不足,可原件都在建筑公司手里,我们怎么拿得到啊?”
  杨某芝称,丈夫老朱是一个干了半辈子工程的包工头,2020年春在工地上突发脑出血后,不会动也不会说话。为了治病,家底掏空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丈夫之前为确保材料供应,提前向建筑公司垫付了270万元的混凝土款,而出事时跟着他干活的几十个农民工的工钱还没结。“他们时常上门来问,眼神从期盼到无奈,最后甚至有了埋怨。我觉得自己快撑不下去了。”杨某芝说。
  作为丈夫的监护人,杨某芝硬着头皮走上了讨薪之路。她拿着带有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监理等人签名和公章的工程验收单及施工台账复印件,去找建筑公司,对方却总以“工程量没完”为由推脱,最后干脆避而不见。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2021年12月,杨某芝将建筑公司等6家关联单位告上法庭,然而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其诉求。
  我接过了那摞沉甸甸的“证据”——工程验收单、施工台账的复印件,上面确实有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监理签名和公章。但原审法院正是因为这些是复印件,且未申请鉴定,认为无法核定工程量和价款,驳回了杨某芝的诉讼请求。
  检察监督深入调查,证据链越来越完整
  将杨某芝送走后,我们立即进行调查,并开启了市县一体化办案模式。
  我们首先调阅了原审法院的全部卷宗,一页页地翻、一字字地看。我们发现,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责令建筑公司提交原始合同、验收记录等关键证据,但法院对此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处理。
  我和同事们去县交通运输局,调取了项目的框架协议、中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报告,还拿到了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老朱承包的穆店乡那段路,工程总价款6000多万元,已经审计定案了。这说明工程量和价款并非“无法确定”。
  紧接着,我们又一头扎进银行,在海量的流水里一笔笔地核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精准锁定了老朱当初向建筑公司垫付那270万元混凝土款的转账记录,铁证如山。我们也找到了当年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的各方人员,逐一询问,确定了老朱确实干了活,而且干的活已经得到对方认可的事实。
  线索越来越清晰,证据链越来越完整。我们的内心也愈发坚定:工程都验收合格了,就算合同因为资质问题无效,但建筑公司用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就该折价补偿,不能以“付款条件没成就”这种理由赖账。而且,最关键的书证明明就在被告公司手里,他们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不能反过来以原告提供的是复印件认定其证据不足。
  依法抗诉,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2023年9月,我院提请周口市检察院抗诉。同年12月,周口市检察院向周口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那天,杨某芝给我打来电话,反复说“好,谢谢,谢谢……”
  周口市中级法院指令鹿邑县法院再审。再审开庭时,市检察院指派我院派员出庭。在法庭上,我们将新调取的证据一一出示,从法理、情理层面进行充分的论证。事实胜于雄辩,在铁证面前,被告方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今年7月,鹿邑县法院再审判决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了原判,判令建筑公司向老朱支付工程款480万元。
  当我把这个结果告诉杨某芝时,她握着我的手,眼泪不停地流。她说要立刻赶回家,把判决书念给丈夫听。虽然老朱依然无法回应,但我相信,他一定能感知到这份迟来的正义。
  之后,我们持续关注着执行的进展,确保杨某芝一家尽快拿到这笔“救命钱”。目前,部分款项已执行到位,不仅解了杨某芝一家的燃眉之急,被欠薪的农民工也拿到了工资。
  这个案子,于我而言,仅仅是检察生涯中办理过的诸多案件之一,但办理的过程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这三个字的分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那些陷入绝境的人们撬开一丝缝隙,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射进来。法律,永远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而我有幸,成为这屏障的守护者之一。
  本报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史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