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新城区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连春霞 王霞)“每袋鲜粉条利润微薄,减免加处罚款让我们松了一口气。”今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对所办理的一起行政争议化解和执行和解案件进行回访,涉案食品公司经营者王某告诉检察官,如今公司经营已经重回正轨。
2023年6月,新城区行政机关在食品抽检中发现,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鲜粉条存在违规添加防腐剂(山梨酸钾)的情况。经调查,行政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涉案食品公司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到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时缴纳罚款。
2024年3月,行政机关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共计15万余元。
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后,该食品公司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没有资金采购原料,工人工资发放也成了问题。
为了让该食品公司能恢复正常运作,今年4月,王某来到新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减免加处罚款。
新城区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向行政机关和法院了解情况,深入企业实地查看,调阅相关案卷,并询问当事人。检察官经调查发现,涉案食品公司是小微企业,产品利润较低。案发后,该食品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立即停用添加违禁防腐剂、无害化处理库存原料、升级生产工艺配方、建立严格的“双人核验、每日清单”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并坚持定期送检。与此同时,某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也均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之处。
今年6月,新城区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就减免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展开听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询问细节后,经评议,一致同意对该食品公司减免加处罚款。
随后,某行政机关与该食品公司当日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免除加处罚款7.5万元;该食品公司承诺分三期缴清行政处罚本金7.52万元。协议签署后,检察机关及时协调法院依法确认,对该食品公司账户解除冻结。
经检察机关回访确认,执行和解协议的首期款项已如期缴纳,该食品公司原材料采购恢复正常,生产线重新启动,工人工资按时发放,企业经营重回正轨。
“行政争议化解和执行和解同步实现,涉案企业能够合法合规经营,这个案子办得好。”担任此案听证员的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杜树栋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新城区检察院以此案成功化解为契机,积极延伸职能,协同法院、司法局建立“听证+回访”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