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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执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
· 监督纠正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
· 破解怠于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收押难、送监难问题
·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既防“乱作为”,也纠“不作为”
· 依法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监督,维护监外执行秩序
· 依法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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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10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既防“乱作为”,也纠“不作为”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或决定、法院裁定“减假暂”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7.5万件
单鸽

  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单鸽)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强调,检察机关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既纠正不该变更而变更的“乱作为”,又防止该变更而不变更的“不作为”。2022年以来,检察机关完善调查核实、检察听证等制度,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或决定、法院裁定“减假暂”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7.5万件。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2021年,党中央部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违规违法“减假暂”列为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教育整顿要求,紧盯违规加分、虚假立功、伪造病历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办理的1000余万件“减假暂”案件,监督纠正3万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该减不减”“该放不放”问题。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监督适用“减假暂”,更好促进教育改造。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制定指导意见,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2024年,依法减刑28.4万人、假释1.4万人、暂予监外执行1.2万人,比2021年分别上升5.1%、1.2倍和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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