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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10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建议
持续做实做优妇女权益司法保障
卢志坚 王晴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左),向代表征求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方面的建议。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王晴)全球妇女峰会将于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一直关心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对此非常关注。她在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司法保护方面的专业工作予以肯定,并期望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此项工作,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贡献更多中国司法力量。

  2023年3月,常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督促保护怀孕女职工特殊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履职发现辖区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孕期、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等侵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违法情形,随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被辞退女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并获得相应赔偿。

  李承霞获悉这一情况后,以“三期”女职工权益保障为课题,专门走访当地检察院、法院、妇联组织等部门开展调研,发现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采用直接劝退或调岗降薪、改变工作条件等方式迫使女职工主动辞职,而由于维权成本高、周期长,女职工权益受损后往往难以有效维权。

  基于调研情况,李承霞提出建立“三期”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部门移送、检察支持、司法援助、审理优先、社会救助”的一站式维权支持体系。在她的建议下,相关部门发现“三期”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移送检察机关设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门接待窗口;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严重侵权案件,由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支持仲裁和起诉;对办案中发现的侵害“三期”女职工公共利益情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可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三期”女职工,检察机关依法予以司法救助,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予以社会救助。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回应广大女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公益诉讼等司法实践,持续做实做优妇女权益司法保障,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李承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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