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闫康家查获的尚未售出的部分香烟等物品。
这些“高档香烟”,商标虽与大牌无异,“真身”却是粗制滥造的仿品。为了谋取利益,闫康等人不惜铤而走险贩卖假烟。近日,经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闫康、马勇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1.4万元。
动歪心思
闫康是一名快递员,每天奔波于大街小巷,在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下,抽烟成了他排解压力的方式。2024年10月的一天,他在境外聊天软件上发现了一个“宝藏”群组,里面售卖价格低到离谱的香烟。
一开始,闫康只是想买低价烟自己抽,但上家告诉他:“外壳100%正品,味道稍有不同,转手售卖稳赚不赔!”想到自己微薄的工资,闫康心想要是能低价拿货高价卖出,定能轻松赚外快,于是下单了几条香烟。
到货后,闫康拆开包装仔细端详,发现烟盒上的防伪标识、烫金花纹都做得有模有样,点上抽一口,感觉味道跟正版只有些许不同,但不影响售卖。想到上家说的那句话——“只要外包装是真的,别人根本发现不了”,闫康开始说服自己:“反正又不是不能抽,我只是赚点外快补贴家用而已。”就这样,他明知是假烟,还是决定进行倒卖。
合伙倒卖
闫康找了一家烟酒店,一进门就装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老板,这烟是别人送的,家里没人抽,便宜点收了吧?”看着包装完好的香烟,再加上闫康一脸“诚恳”的表情,老板放下戒心,以真烟的市场回收价回收了香烟。
尝到甜头的闫康加大了假烟的采购量,想要扩大“生意”规模。他将此事告诉了打零工的朋友马勇和王智斌,承诺每售出一条假烟支付150元的提成,两人一听提成这么高,心里明白这烟肯定是假的,但为了赚钱还是决定加入。于是,三人辗转在周边城市倒卖假烟。为了不让他人起疑,闫康叮嘱说:“每次就拿两三条烟,不要多,去过的烟酒店不要再去。”
就这么干了一个多月,王智斌心中不安,觉得风险太大决定退出。而身负贷款的马勇为赚更多的钱还贷,提出想直接从闫康处进货,能赚多少各凭本事,闫康表示同意。
2024年12月初,经人介绍,闫康结识了周洋和孙建伟,之后几人继续以之前的模式倒卖假烟。马勇则联系了朋友刘志峰和张涛,组成了新的团队,按照每卖出一条假烟提成100元的标准支付给他们报酬,并表示卖出的价格越高提成越高。没过多久,他们的足迹就已遍布浙江湖州、安徽芜湖等十几个城市。
群众举报
正当他们沉浸在轻松赚钱的喜悦中时,有烟酒店老板发现了不对劲,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在闫康家查获了尚未售出的假烟,经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涉案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25年1月15日,溧阳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闫康、马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5月19日,该案被移送至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明,闫康、马勇等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在明知无烟草许可证不能销售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向烟酒店商户出售假烟300余条,非法经营数额5.6万元至13.9万元不等,从中获取违法所得7000余元至1.5万余元不等。
6月4日,溧阳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闫康、马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