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导航 |
 |
· | 80多年前,这里培养出一批抗日骨干
| |
· | 四川检察机关对陆克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
· | 贵州检察机关对熊宇决定逮捕
| |
· | 贵州检察机关对景亚萍决定逮捕
| |
· | 安徽省检察院对黄卫东决定逮捕
| |
· | 青海省检察院对欧格决定逮捕
| |
· | 护航“大象军团”行稳致远
| |
·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
· | 通报近三年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
| |
· | 守护中华白海豚的家园
| |
· | 牵头建立三项机制更好融入综治中心建设
| |
· | 解开荒山“缩水”之谜
| |
|
 |
|
|
|
|
|
|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单鸽)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泸州市检察院已向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克华利用担任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管理处处长、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副部长,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