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版: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三代检察人心中的“变”与“不变”
· 张培中:与西藏检察风雨兼程15年
· 倪惠康:突破“人财物”困局
· 王旭东:高原缺氧,但法治精神不能缺位
· 德吉:高质效办案是个永恒命题
· 斯郎巴姆:雪域高原的“护花使者”
· 席淑姣:法治的进步就藏在办案细节里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席淑姣:法治的进步就藏在办案细节里
谢文英

  

  

  

   席淑姣(右)出庭发表公诉意见。

  席淑姣 女,37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1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多项荣誉加身的“80后”检察官席淑姣,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毅然选择扎根西藏。2014年,她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一步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后被遴选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11年的雪域坚守,让她成为西藏检察事业规范化建设的亲历者与推动者。

  “从检11年,我感受最深的是办案越来越规范了。这种规范,既是程序上的严谨,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席淑姣说。

  2016年12月,席淑姣在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时发现,侦查人员对查获的两小包毒品取样时,未按规定独立封装,这一操作影响了毒品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席淑姣与侦查人员沟通时发现,此前从未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未意识到这一细节背后潜藏的风险。这次经历让她深刻认识到:规范办案不仅是程序要求,更是案件质量的生命线。此后,她多次就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为干警授课,并推动建立“每案必查、每证必核”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证据链都完整、合法。

  2019年,乃东区公安局商请检察院介入一起强奸案。庭审中,因事实认定和证据采纳存在分歧,席淑姣指控的两个强奸事实法院仅认定了一个。她重新梳理案情后,果断提出抗诉意见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二审法院最终采纳抗诉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未认定的事实。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成为西藏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典型事例。

  2020年,席淑姣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37名农民工,犯罪嫌疑人系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资。席淑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督促其恢复生产经营、筹措资金,同时,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工资支付进度表,定期核对资金到位情况。最终,犯罪嫌疑人支付了全部欠薪,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从此前因证据规范问题“吃一堑”,到后来以规范办案“长一智”,席淑姣的成长轨迹,正是西藏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缩影。如今,乃东区检察院的案件退补率明显下降,抗诉案件改判率显著提升,这些变化的背后,是像席淑姣一样的检察官对“规范”二字的坚守——用每一个证据的严格审查、每一次程序的精准执行,为法治西藏筑牢根基。

  “法治的进步,就藏在这些办案细节里。”席淑姣笑着说道。

  本报记者 谢文英

  编辑 李君瑞 美编 吴美妘 校对 李娜

  

  

  

   扫码看视频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