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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案件“出厂”前要填“必检表”
上海闵行:形成案件质量检查评查“1+6+9”质控体系
杨莹莹

  本报讯(通讯员杨莹莹)“小江,你在填写‘必检表’时要对每一项内容逐一检查,比如这项‘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客观再现现场实况并具有整体性’,应该和咱们前几天刚去涉案现场拍摄的航拍影像进行核对。”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赵挺正在带教新来的检察官助理。

  他翻开桌上摊着两份文件,分别是《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检表》。针对一起某空地堆放建筑垃圾的公益诉讼案件,他和助理在事实认定准确无误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性质、领域、状态、程度等方面检查公共利益损害认定是否全面充分,并郑重地在“公共利益损害认定是否准确”旁画下“√”。这一幕正是闵行区检察院推进“每案必检”工作的最新缩影。

  作为上海市首批“每案必检”试点院,自今年3月起,该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内核,创新设立“1+6+9”质控模式,构建“1个方案定方向、6类指引划路径、9项任务抓落实”的闭环体系。其中,印发的《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实施方案(试行)》领航定向,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6类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精准把脉,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监督履职、案卡填录、办案效果、数字化应用等9项具体任务压茬推进。

  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例,从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确保事实认定准确,到实地考察具体办案效果,从调查“行政机关履职是否穷尽法定手段”,到论证“公益损害与不作为的关联性”,这份实质化落实9项具体任务的检查清单每一项都直指办案核心。赵挺坦言:“‘必检表’就像一份‘司法体检清单’,案件在离开检察环节‘出厂’前,每份案卷都必须完成案件质量检查,切实解决检察产品的‘品控问题’。这也让我们跳出‘办完就行’的惯性思维,真正走向‘办准办精’。”

  检查不是终点,而是质效跃升的起点。针对文书不规范、量刑建议不准等60项多发问题,该院建立“整改—反馈—治理”闭环,以“个案整改+类案治理”模式,督促及时整改。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主任诸春燕介绍,《内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分类处置追责工作办法》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层追责,将“每案必检”落实情况纳入检察官履职清单和考核,以“管案”带“管人”。为确保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该院重点强化对检察权行使、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诉讼权利保障等重大程序性问题的监管。

  截至7月底,闵行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自查检查案件2115件,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自查检查案件476件,共发现问题6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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