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六日,河南省汝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宋兆普代表(左)。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陈彦培 朱江艳)“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知识产权保护是其创新发展的关键。”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医诊疗法(宋氏中医外科疗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河南省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院长宋兆普时,他对检察机关加强中医药非遗技艺传承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深耕基层中医领域数十载,宋兆普对行业痛点有着深切体会。“不少民间中医因缺乏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束手无策;一些珍贵的中医药秘方因保护不力,面临泄露、盗用风险。”他坦言,中医药企业在创新研发中,亟需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今年5月,汝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行医案引起了宋兆普的关注——郭某借用他人执业资格证开设中医门诊,使用过期药品致患者权益受损,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这看似是资质和药品问题,实则暴露出中医行业监管的深层漏洞。”在宋兆普看来,不规范的诊疗机构可能成为秘方盗用、技艺滥用的温床,资质造假、药品管理混乱的环境,更会破坏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的市场秩序。
对此,宋兆普建议检察机关强化源头保护,针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特殊性,推动细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保护标准及侵权认定规则;要加大打击力度,构建跨部门联动保护体系,形成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惩戒一体发力的打击闭环;要深化协同联动,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平台,引导相关主体主动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中医药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宋兆普表示,期待在检察机关的法治护航下,中医药这一民族瑰宝能在新时代持续绽放光彩,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