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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推动司法责任制实质化运行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孙琳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必须通过实质化运行让其“长出牙齿”。自202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下称《条例》)以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制度创新为牵引,以精准问责为抓手,构建“督察+案管+业务+政工”协同发力的“大管理”格局,推动司法责任制从“纸面规定”迈向“实质运行”,为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筑牢防线。

  构建衔接细化机制,让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我院以《条例》为纲,配套出台办案质效监督管理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将常见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细分为轻微性、一般性、警示性、严重性四大类23项,分别对应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分级处置措施。该办法与司法责任追究相衔接,深化落实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我院严格落实过程管控、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办案质效闭环管理机制,案件管理及办案部门在业务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中,认为可能涉及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把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做实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树牢终身负责理念,让责任追究“带电长牙”。案件质量是生命线,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发现问题、分类研判、督促整改、追责惩戒的闭环管理,真正做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2024年7月以来,我院对评查为瑕疵案件的办案人员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做到“小过即纠”。针对专项检查中被通报的办案人员,依情节分别予以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此外,我院对一件不合格案件启动司法责任追究程序,由检务督察部抽调资深检察官组建调查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案管部门多次会商,严格依规开展案卷审核、谈话询问等工作。该案不仅进一步强化干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意识,更推动我院同步研究追责的工作流程、范式文书,完善追责惩戒机制。

  激活人才引擎效能,让责任追究“深根固柢”。责任追究不是目的,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履职能力才是根本。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后,我院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将办案质效嵌入考评全链条,并落实人才差异化培养措施。如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检察官,当季度考评等次降级,一名在专项检查中被通报的检察官被取消评优资格。出台干部政治素质可视化考察实施办法,每季度结合办案质效开展政治素质评价,将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对表现突出者,赋予带教导师资格、优先推荐高层次培训;对存在薄弱环节者,组织“一对一”跟案指导或标准化实训。通过管案与管人、问责与赋能相结合,推动干警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持续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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