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自己在监狱有熟人,能帮助传递物品,事情穿帮后“再进宫”。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饶某曾两次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务正业,经常在朋友圈里吹嘘自己在监狱里熟人多,可以帮忙“平事”。3月,张某在与饶某的一次闲聊中得知其在监狱“有关系”,便提出想给服刑的弟弟捎带东西,饶某当即表示愿意帮忙。
过了两天,饶某对张某说已经找了相熟的监狱民警,但是请人帮忙需要花钱打点。见张某有些犹豫,饶某承诺办不好就退钱,并规劝道:“不花钱怎么办事?”张某认为有理,微信转给饶某6000元。饶某收钱后,让张某在家等消息。
之后,一个微信昵称为“守望”的人与张某联系,张某告知了捎带要求,随后,饶某将自己和“守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张某,称事情已联系好。张某要准备捎带物品,饶某表示委托对方代买更加方便。张某会意,给“守望”转账4600元,之后,对方将购买物品的照片发给张某,称已代买并送达。为表示感谢,张某又向对方转账2000元。后张某前往监狱会见弟弟时才得知弟弟并没有收到代买的物品,忙找饶某询问究竟,饶某先是找各种理由搪塞,继而干脆将张某拉黑,张某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4月27日,饶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守望”是其另外一个微信号,所得赃款已被其消费挥霍。5月27日,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饶某提起公诉。
(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