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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8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案件当事人在这里达成刑事和解
江苏溧阳:依托“百姓议事堂”推动基层矛盾源头化解
王晴

  “老李,都怪我没控制好脾气,现在想想后悔不已,我愿意赔偿所有费用。”6月5日,在江苏省溧阳市南村里“百姓议室堂”,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干警、公安民警、村支书见证下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2024年8月,溧阳市南村里村民张海和李亮因打牌发生口角,张海冲动之下将李亮打成轻伤二级。8月20日,溧阳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调解成功。溧阳市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检察官李凯在认真听取案情、审查卷宗材料后,发现两人是同一个村的,“有没有可能让该村村支书来做一下调解工作?”李凯立即联系南村里村支书,请他参与调解,村支书吴建林爽快地答应了。

  在听取双方诉求后,吴建林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上门调解,今年6月5日,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张海赔偿李亮4万元,得到李亮谅解。

  6月11日,溧阳市公安局向溧阳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6月30日,溧阳市检察院以张海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9日,张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溧阳地处太湖流域、天目山余脉,辖区范围内多为自然村,近年来,因行政村合并、土地权属、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时有发生,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2%,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不确定因素”。

  “很多案件并不复杂,主要是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我们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工作,依托溧阳市各村委的‘百姓议事堂’,邀请乡村干部、乡贤等人,利用他们贴近群众、了解民情、善于与群众打交道的优势参与矛盾化解,真正做到‘以乡情解民忧’。”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近三年来,溧阳市231家“百姓议事堂”已促成刑事和解105件124人,调解成功率达95%,所办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无一再发生上访信访申诉。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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