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为什么选定8月15日作为全国生态日?这是因为20年前的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发生“肉眼可见”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已成为老百姓可感可触的幸福,因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设立全国生态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每一个公民的心里,身体力行、久久为功,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但是知易行难。“从理论到实践的一跃”并不那么容易,首先要让每个普通人都清晰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比如千岛湖边的民宿经营者为了吸引游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水域用蚯蚓“打窝”方便垂钓,但此种行为会引起食物链的连锁反应,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又如攀岩爱好者在丹霞绝壁上打入岩钉方便攀爬,但该处是国务院划定的风景名胜区,禁止开展此类活动。
因此,无论是生态环境、农林渔牧、文化旅游等职能部门,还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都有必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群众知道生态系统是怎样的、哪里是保护区、何种行为是禁止的以及违法后果等。要通过以案说法,让更多人知晓事理、法理、情理。古人反对“不教而诛”,主张“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还要让相关部门明晰如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共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中肩负双重责任,既要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很多情况下,环境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一家旅游公司租用湿地开发露营旅游,违规进行伐木、堆土、建木屋等活动,影响行洪安全,破坏湿地生态。其中,防洪涉及水务部门,恢复植被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拆除木屋等构筑物涉及属地乡镇。这个时候,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就要主动担起责任,把各相关方召集到一起,厘清各部门职责,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最后,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既守住绿水青山的“颜值”,也做大金山银山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这就要求执法司法机关不仅要划定“生态红线”,还要指出“安全通道”。比如有的珍珠养殖户在水中投放人畜排泄物以“肥水”、随意丢弃蚌壳蚌肉,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推广科学养殖方法。最终,“投饵养鱼、鱼粪肥水、微藻育蚌”的养殖新模式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难题,还让养殖户增收致富。
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无论是执法司法机关还是公民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书写出一张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