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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7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三名斗殴少年的“结局”为何不一样
刘立新 雷继锋

  2024年10月3日零点,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某村路边的斗殴声刺破夜空。张某、朱某、孙某(均为未成年人)纠集数人,对钱某、赵某进行围堵殴打。法医鉴定显示,钱某颅脑、牙齿等部位轻伤一级,赵某多处轻微伤。当张某、朱某、孙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承办检察官面对的不仅是两份伤情报告,更是三个家庭的焦虑与三个少年的未来。

  “办案中,涉案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只是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调解始终没进展。”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话让承办检察官皱起眉头。若矛盾激化,不仅被害人权益难以保障,涉罪少年也可能错失矫正机会。

  基于此,祥符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三步调解法”:在督促公安机关固定全案证据,明确双方责任边界,避免赔偿协商陷入“模糊地带”的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组成专项小组,分别对被害人家庭开展心理疏导、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法治教育,以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后,该院引入赔偿方案动态调整机制,综合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状况、被害人家庭生活实际等因素提出赔偿建议。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何有效落实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案发后,张某、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了谅解,再犯风险评分低于60分临界值;主犯朱某拒绝赔偿并扬言报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此,我们详细制作包含‘前科劣迹’‘家庭监护能力’‘羁押期间表现’等12项指标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表》,结合走访学校与社区及到看守所座谈等社会调查结果,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精准评估。”

  在社会危险量化评估的基础上,祥符区检察院以罪责刑相适应为原则,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开展分级处遇。今年2月7日,该院邀请各方代表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结合听证结果、评估表与调查报告,该院分别对张某、孙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朱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提起公诉。3月28日,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为帮助张某、孙某二人修正行为偏差,我们构建了‘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检察官介绍说,该院于2月13日依法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委托司法社工每周为其讲授法治教育课,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以“情绪管理工作坊”和“家庭沟通改善计划”等形式矫正二人的冲动性人格,助力解决监护缺位等问题。

  “第一次见时,他们只是低头抠手指,一言不发。现在通过帮教,他们不仅在社区公益劳动中表现优异,还分别找到了心仪的工作。”6月4日,社区工作人员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介绍说,张某、孙某二人已经实现从“问题少年”到“职场新人”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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