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生活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手段高明,能够瞒天过海,不为外人所知,继而做出违法犯罪之举。殊不知,所谓的高明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以为的伪装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最终都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这不,江苏盐城的顾某虽然换了一副“面孔”实施盗窃行为,但还是很快落入法网。
据媒体报道,江苏盐城公安机关近日接到辖区多个小区的群众报警,称家中金条、首饰等物品被盗。
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专项侦查。民警发现,案发前有一名男子多次出现在案发现场周边徘徊,且面部反光,疑似佩戴了面具踩点。经过分析调查,公安机关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于5月下旬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抓获归案,在其住处查获人脸仿真面具、开锁器械等作案工具和部分被盗的首饰、现金等物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顾某系一名具有盗窃犯罪前科的人员,因手头拮据,便再次干起了“老本行”,先后到多个小区连续作案5起,窃得黄金首饰、现金等财物,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余元。由于顾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时他特地佩戴了人脸仿真面具,以免被发现认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顾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手头拮据当然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改头换面”也难逃恢恢法网,再逼真的面具也会被撕下来。
顾某的不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惩处,我们暂且不去多说,但对他实施盗窃行为时所佩戴的面具,在此有必要多说两句。类似这样的面具,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很容易买到,有的人购买纯粹是因为好玩,但也有的人购买是为了逃避监控识别,甚至如顾某一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上诸如此类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尤为需要重视。
当然,面具本无对错,关键在于如何使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生产、销售、使用硅胶人脸面具等行为进行规范,对于生产仿真度极高的硅胶人脸面具的企业,公安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备案和严格审核,鼓励企业在硅胶人脸面具生产中增加安全标识或防伪技术,便于识别和追溯。网络平台应加强对硅胶人脸面具产品信息的审核,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合理、合法使用,防止不法分子以面具为工具实施犯罪行为。
(本期坐堂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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