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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常璐倩)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笑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笑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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