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明确将检察管理重心从数据考核转向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协同发力,为基层检察机关破除考核桎梏、回归监督主责主业提供了有力指导。
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立足秦巴山区基层治理实际,以“三个三”工作思路为抓手,积极探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实践路径,为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理念、研判、机制“三维引领”,夯实业务管理根基
白河县检察院将业务管理作为“三个管理”的“导航仪”,从理念、研判、机制三方面构建宏观管理体系。
在理念层面,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机制优化”三维发力,引导干警树立追着线索办、盯着案子干的履职思维,积极探索总结“刑事追责+行政监督+源头治理”的监督路径,将监督线索转化率、履职效果群众满意度、社会治理成效纳入评价体系,促进办案重心从数据指标转向监督质效。
在研判维度,白河县检察院加强案件“三个结构比”分析研判,动态监测业务数据,针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占比偏低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聚焦民生领域深挖案件线索;依托案源结构比,白河县检察院建立“网格+检察”线索发现机制,从基层网格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办理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在机制建设方面,白河县检察院建立“指导—管控—监督—评价”闭环机制,对重点业务进行研判、调度和复盘,与人大、政协建立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办理质效。与此同时,白河县检察院还与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三级联动”抓实案件管理,筑牢规范办案防线
案件管理是“三个管理”的关键环节,白河县检察院建立“检察长统筹、业务部门主责、案管部门督导”三级联动机制,确保案件办理全程规范,以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白河县检察院党组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主动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履行办案责任,通过参与案件研讨、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发挥“头雁效应”,并依托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新型疑难案件进行类案研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业务部门聚焦案件质量核心,以责任体系建设为抓手,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案件质量管理链条,实现司法责任与办案质效深度融合,并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检察官整体评价体系,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案件办理出现瑕疵的,及时约谈提醒相关人员。
案管部门强化专门管理职能,以“三查三提醒”促进案件管理规范,落实案件“承办人自查、部室内互查、全院交叉评查”三级评查体系,通过对案卡填录、办案期限、问题整改进行每案提醒,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维度进行全面体检并及时反馈承办人,督促其查漏补缺,案卡错填率逐步下降,流程违规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评查、监督、素能“三向发力”,提升质量管理质效
质量管理是“三个管理”的最终落脚点。白河县检察院着力构建“三责三管”工作体系,真正压实党组领导责任、部室主体责任、案管中枢责任。
白河县检察院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纳入检察官整体评价体系,制定案件质量检查“一案三查”工作办法,通过“三函一通报”强化内部督察,以公开听证拓宽外部监督。
在内外监督方面,白河县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运用“三函一通报”机制对重点案件开展嵌入式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制度,2023年以来,白河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35次,促成刑事和解12件。
素能建设方面,白河县检察院围绕“三个善于”要求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定期组织干警观摩庭审、参加法律文书竞赛,推行“传导式”培训和“导师帮带制”,针对本地区案件特点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专题培训。
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应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实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将监督办案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全面准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下一步,白河县检察院将在一体落实“三个管理”中,将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点,即坚持系统思维,将业务、案件、质量管理作为有机整体贯穿推进;注重因地制宜,在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打造特色品牌;强化数字赋能,通过法律监督模型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质效评估难。继续以“检察+网格”为依托,深化“三个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在检察网格联络点设立“案件质量群众评议岗”,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数字检察+生态保护”工作模式,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积极构建汉江流域生态监督大数据平台,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乡村振兴与绿色发展。
(乐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