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浪潮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然而,非法经营与侵犯著作权案件时有发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多方利益。甘肃省合作市检察院通过依法办案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行业治理。
2019年,刀某大学毕业后在合作市经营书店。为谋取高额利润,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刀某从网上下载各类电子书籍,并购买正版书籍作为样本,在网上联系外地私人印刷厂印制非法及侵权盗版书籍5300余册,并通过书店零售、网络售卖等方式进行销售。经查,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经鉴定,涉案书籍为非法出版物与侵权盗版物。
2024年1月12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中,该院一方面根据书店销售记录、证人证言、快递发货单等证据,准确认定侵权书籍与销售数量;另一方面,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协调侵权赔偿并促成和解。
同年5月7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对刀某提起公诉。5月16日,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判处刀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刀某当庭认罪服判。
与此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缺位等问题,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源头治理。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迅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摸排检查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并组织出版印刷企业进行业务培训与警示教育,促进全行业提升法律意识,保障规范经营,切实提升文化市场管理与服务水平。
近年来,该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领域积极履职,制发的14件检察建议均被行政监管部门采纳,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李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