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工作还适应吗?对自己的未来有什么打算?”“工作虽然辛苦,但我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我也是。现在,我可以靠劳动来养活自己”……这是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丁凤娇和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对话。日前,记者到该院进行采访,丁凤娇告诉记者:“知道他们生活有了着落,我打心眼里替他们高兴。”
他们,是现在18岁的张某和19岁的高某。他们,为什么让丁凤娇如此放心不下?他们,到底有着怎么样的经历?
因为空虚无聊走上犯罪道路
2023年3月,当时16岁的张某和17岁的高某经合谋,在某学校的教学楼内盗取43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案发后,公安机关邀请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
“受理案件后,一个问题困扰着我,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孩子有了犯罪动机?”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丁凤娇走访了张某和高某的家属,进一步了解二人的情况。
原来,几年前,张某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母亲改嫁后,把张某单独留在原住处生活,他长期在缺失父母关爱的环境下成长。高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高某与姐姐、姐夫一同生活。丁凤娇发现,正是家庭监管缺位、法律意识淡薄的“同类项”让两个孩子一拍即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问到犯罪动机时,张某、高某表示他们只是觉得空虚无聊,一起散步时便萌生了盗窃的想法。事后,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二人也有悔改意愿。”丁凤娇介绍说。考虑到张某、高某的罪行相对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均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为初犯、偶犯,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对张某、高某采取宽缓的强制措施。该院与公安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后,公安机关对二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本以为这次的经历能够让张某、高某有所触动,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然而,半年间,张某、高某又两次盗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予以刑事拘留,并再次邀请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介入。
他们为何屡教不改?
“短时间内再次作案,说明张某、高某并未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不仅如此,二人的家长也自以为‘没进监狱就没事’,依旧忙于生计,对二人放任不管。”丁凤娇颇感无奈,但她同时也意识到宽缓的强制措施已无法防止二人再次犯罪,必须采用更严的惩治措施。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为妥善处理该案,在审查逮捕期间,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同步请示本溪市检察院予以指导。2023年12月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回忆起在看守所提讯二人的情景,丁凤娇说:“那天,为更好地开展帮教工作,我们邀请了张某、高某的父母一同前往。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张某、高某痛哭流涕,希望能够再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二人的父母也一改之前不管不顾的态度,再三向我们反思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鉴于张某、高某有认罪悔罪的态度,确有挽救的必要,在本溪市检察院指导下,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委托社会机构对二人涉罪情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展开调查。经综合分析张某、高某家庭及社会情况,该院认为二人再犯罪可能性不大。考虑到长期羁押可能对二人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二人回归社会,该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23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对张某、高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虽然张某、高某盗窃案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但‘一诉了之’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最终结果。我们想最大限度地挽救他们,帮他们重回正轨。”丁凤娇说。
审查起诉期间,本溪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充分运用本溪市检察院和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建立的未成年人观护中心,对二人依法予以训诫,同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二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辅导,通过谈心谈话及做游戏的方式,为其制定矫治方案。针对二人的家庭教育缺位问题,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对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孩子误入歧途,我们当家长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次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养育孩子不只是让他们吃饱穿暖,更重要的是要把他们培养成人。我们一定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教育矫治工作,让孩子早日回归社会。”高某的监护人当场表示。
随后,经综合考虑,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决定对张某、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2024年5月28日,该院召开听证会,邀请被害人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和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并出示证据,阐释拟对二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与考量因素。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次日,该院依法对张某、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精准帮教助力“无痕”回归
为最大限度预防再犯罪,帮助张某、高某重启人生,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坚持“一案一策”,精准开展关护帮教。针对二人共同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建议监护人加强监管,让二人保持距离,避免再次共同犯罪。同时,针对二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法治课堂、模拟法庭、面授法治课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提升二人的法治观念。
考验期内,张某、高某均能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规定,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自己的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主动接受教育矫治。其间,二人主动学习技能,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2024年11月,二人顺利通过考验期,被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
但检察机关的履职并没有结束。为帮助二人顺利回归社会,本溪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主动封存二人犯罪记录,并与监护人一起为二人寻找工作。如今,张某正跟随父亲学习挖掘机技术,高某也在家人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二人都在挥洒汗水,干劲十足。
“在该案办理中,我们发现仅靠检察机关的力量很难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专业性矫治。”本溪市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郝慧利告诉记者。为切实提升教育、矫治、挽救的效果,今年1月,该院主动对接本溪市工读学校,在该学校开设了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培训班,充分利用学校资源,集中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观护考察。培训班通过开设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就业技能培训等课程,在唤醒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法律意识的同时,也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帮扶,助力其重回社会。目前,培训班已招收学员8人。
【记者手记】
在宽严之间筑梦,在法理之间平衡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都关乎着一个乃至数个家庭的未来。在与该案承办检察官交流中,我感受到了他们的细致温情。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决定了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判了之”,如何把握好尺度,在宽与严、法与情之间寻找平衡点,成为办案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且真诚悔罪的少年,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挽救措施,采取适度宽松的刑事政策;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绝不姑息迁就,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提起公诉,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彰显法律的威严。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绝非简单地将法律条文机械适用,其中蕴含着深厚的人文关怀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重大责任。通过检察官的努力,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能温暖人心、修复创伤、引导成长的有力工具。当然,检察官不可能包打天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护“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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