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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远离“两卡”陷阱
小楠(化名) 林建安

  2025年3月,在新学期第一节班会课上,我带着检察官姐姐李丹送给我的学法笔记本站上讲台,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同学们揭露“两卡”犯罪的套路。课后,同学们问我如何安装反诈App,在他们眼中我看到了信任。我想起了李丹的话:“真正的朋友不是相互利用,而是真诚相待。”

  2023年11月,曾经的玩伴阿强(化名)找到正在上大专的我,他说:“好兄弟,你帮哥们收几笔账好吗?给你分点辛苦费。”我被“兄弟义气”和金钱的诱惑冲昏了头脑,向阿强提供了自己的网络支付账号和银行卡号,并将账户上收到的2000元转到阿强指定的账户,后得到150元“辛苦费”。2023年12月,直到警察找上我,我才知道自己转的钱,竟是另一名学生的生活费。

  我曾将自己困在“不被爱”的牢笼中。3岁那年,父母将我托付给乡下的爷爷奶奶,年幼时最清晰的记忆是每次离别时母亲收拾行李的背影,她总说“过年就回来”,可这句承诺总是遥遥无期。爸妈离婚后,每当我看到小伙伴们在父母身边嬉闹,就觉得自己是无人牵挂的“累赘”。

  2024年8月22日,我来到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在讯问室里第一次见到李丹,她正翻看着资料,里面记录着我的成长经历、监护情况、性格特点、在校表现等信息。让我没想到的是,李丹除了了解案情,还非常耐心地向我讲解法律知识,让我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之后,李丹为我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既有每月一次的法治教育课,也有每周与父母沟通的亲情修复任务。在她的督促下,我逐项完成任务。当我在训诫书上按下手印时,我知道这不是惩罚的烙印,而是新生的起点。

  2025年4月7日,我收到了被不起诉的法律文书。李丹告诉我:“考虑到你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涉案情节轻微,是初犯,退赔了被害人的2000元并取得其谅解,退缴了150元非法所得,检察院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

  阳光穿透检察院讯问室的玻璃,在文书边缘镀上一层金边。那些蜷缩在心底的阴霾,似乎也被这道光悄然驱散。

  人生的选择或许很多,但底线绝不能失守。愿更多同龄人以我为鉴,远离“两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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