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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偷渡境外诈骗 害人害己被惩
廖翠华 熊海鹰

  近日,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判处卢某寿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判处卢某福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2023年2月、3月,陈某、卢某寿、卢某福为前往老挝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以牟取非法利益,先后从云南边境以徒步方式逃避边防检查越过国境进入缅甸,后转至老挝的某科技公司。三人入职后,在社交媒体上将自己伪装成年轻女性,通过打招呼、聊天的方式与目标对象培养感情,引导被害人到公司搭建的虚假投资平台上投资以诈骗钱财。2023年6月、9月,在亲属分别转账赔付了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U币以及14.5万元人民币后,卢某福、卢某寿通过口岸入境回国。2024年2月,陈某偷渡回国。

  2024年12月,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接龙岩市反诈中心线索通报,经大数据分析研判,陈某、卢某寿、卢某福曾前往老挝诈骗园区,具有涉诈嫌疑。卢某寿、陈某经传唤到案,卢某福被抓捕归案。

  2025年3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卢某寿、卢某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加境外犯罪团伙,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同时违反边防管理法规,为实施诈骗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廖翠华 熊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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