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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为饱口腹之欲 午夜组团偷笋
王擅文

  何某、马某、余某、聂某为满足口腹之欲,经事前共谋,结伙至上海市青浦区竹林内窃取竹笋,共计窃得竹笋数百斤。3月31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4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4人作出有罪判决。

  2024年4月6日清晨,青浦区一竹林主人报警称竹林内大批竹笋被窃,警方随后通过监控视频锁定4名涉案人员。

  据犯罪嫌疑人何某、马某、余某、聂某交代,他们第一次作案是在2024年3月30日晚上。何某驾车载着其他几人来到青浦区一竹林附近,下车后他们拿着头灯、手电进入竹林,徒手掰竹笋,将掰断的竹笋装入随身携带的蛇皮袋中。

  数日后,4人见未被发现,再次作案,分别于4月3日、8日、13日及16日午夜去偷笋,共计盗窃数百斤。前四次所偷的竹笋均被4人瓜分食用,4月16日盗窃所得被警方查获,经称重及鉴定,共计94公斤,价值750余元。

  2025年3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何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依法对4人提起公诉。鉴于4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判处4人拘役5个月至4个月,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王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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