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十多年,却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我非常后悔,想对公司说一声对不起……”近日,在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开展的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陈某声泪俱下地忏悔。
陈某等4人是一家知名医疗器械企业员工,自2018年1月起,因“收入不高,想要赚点钱花花”,4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作,由担任库管员的陈某利用职务便利盗取企业物料,赵某等3人负责销赃。五年间4人多次作案,窃取企业物料1200余件,涉案金额高达146万余元。
渭城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双方流水及购买清单、有关记录表等证据。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该案移送至渭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没有犯罪前科,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于2024年7月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陈某等4人提起公诉。2025年1月20日,法院分别判处陈某、赵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3万元。
为最大限度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该院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最终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26万余元。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在仓储管理、门禁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为此,该院主动走访企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从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企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迅速整改落实,管理质效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