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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生态修复不能停在半路
四川峨眉山:持续监督确保环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曹颖频 彭丹

  

  

  

   “益·峨眉”文旅检察官办案团队对非法采矿案发地进行回访。 本报通讯员彭丹摄

  初夏时节,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的“峨眉南山”旅游综合开发片区某非法采矿案发地,曾经伤痕累累的山体已被一片新绿覆盖。近日,峨眉山市检察院“益·峨眉”文旅检察官进行终期回访,发现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原来裸露的岩体已作专业喷浆固面处理,被挖损的土地已经完成回填并覆盖种植土,当地村民在上面种上了一畦畦翠绿的莲花白,实现了生态环境修复与农民复耕增收的双重目标。

  时间回溯到2022年6月,万某承建了开发片区的某村组道路建设工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施工范围外非法开采石灰岩层,并交由马某(另案处理)销售牟利。经专业机构评估鉴定,万某非法开挖水泥用石灰岩约5518立方米,造成的资源破坏总价值为35万余元,导致土地生产和生态功能重度丧失,生态修复总费用为52万余元。

  2023年2月,公安机关对万某非法采矿案侦查终结,移送峨眉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案后,迅速启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指定“益·峨眉”文旅检察官办案团队办理。据介绍,“益·峨眉”文旅检察官办案团队创建于2021年,旨在凝聚公益检察力量,通过“四大检察”一体化综合履职守护峨眉山生物多样性、文物和文化遗产、旅游安全。

  经全面审查,该院于2023年4月立案并履行公告程序后,于同年5月向峨眉山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8月,法院经公开审理,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52万余元。万某认罪服判未上诉,判决生效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已全额缴纳。

  为确保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到位,办案团队制定了“回头看”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时间节点。

  然而,生态修复进展并不顺利。在“回头看”工作中,办案团队发现生态修复工作停滞,山石裸露、水土流失等问题依旧存在。2023年10月,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该市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市自然资源局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属地乡(镇)政府、专业机构成立专项核查组共同深入案发现场,了解修复难点。原来,前期修复停滞主要受制于地质结构复杂、土层稳定性差等客观技术难题。核查组随即召开圆桌会议,对原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科学调整与完善,并重新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踪监督下,修复进程全面加速:2023年12月,5200平方米岩体喷浆固面、5000立方米土地回填种植土等基础工程竣工;2024年5月,当地群众因地制宜在回填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如今,曾经破碎的山体已被盎然绿意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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